2008-05-11 | 论“懂事”
论“懂事”
——对“潜规则”的思考
以前,我只是偶尔听到有人说一味读书“不懂事”,或者取笑他们书呆子,我也屡次接到晚辈或者朋辈的劝导,说要变得“成熟”起来,要学会“做人”,要积累一定的“社会经验”,要学会遵从社会的“潜规则”办事。只是我年少无知,自我意识膨胀,尚不知何谓“成熟”“懂事”,多看看社会让我对这个社会和这个时代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至少知道了“懂事”一词为何意。
学校的环境还算比较单纯,当我涉足这个社会的时候,我开始有些诧异,为什么有些事明着做不行,要暗着做,比如拉个人请,套个近乎,走个关系什么的,后来我渐渐理解了他们的逻辑:如果什么事情都按规则办事,会比较辛苦,竞争很激烈,何不走个捷径,其中的一部分人就利用人情面子关系网而在竞争中人为地处于优势地位,这一部分人就可以少付出而多得到。因此,“懂事”就是要学会“做人”,要学会怎么套近乎,博得人家的欢心,因为人情在中国这片土壤上意味着利益。“懂事”就是要对社会的这种不公习以为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懂事”就是要人知道按潜规则办事,但是如果我们思考一下潜规则,我们不禁要问:难道潜规则真的如它表面上的那样,可以给用它的人带来好处吗?我们都知道规则的一个重要特征在于普遍化,而潜规则之所以加上了一个“潜”字,就在于它的不可普遍化,它的逻辑在于我可以这样做而别人不可以这样做,或者我这样做了别人不知道。但是利用潜规则思考的人可能低估了别人的智商,你可以利用潜规则为自己寻好处,为什么我不能呢?于是最终的结果是潜规则也普遍化了,这会是什么样的情形呢?理论上说就是再也没有规则了,规则仅仅是一张白纸,一句废话,守规则的人反倒由于过于“单纯”而遭受到利益的伤害,试问如果人都“懂事”了,还有多少人会守规则呢?
规则本来是用于约束人的过当行为,合理进行利益分配用的,没有了规则或者实际上起作用的是潜规则,那么人们实际上在玩的就是“暴力游戏”,人们由于在竞争中处于不平等地位而获得利益,一个人不是由于自身心智品行道德上的优越而在利益格局中处于优势地位,利益的取得也就丧失了合法性,或者它的合法性依据在于谁取得了权力,谁掌握了资源。那么这样一来,获得利益会带来幸福吗?首先,潜规则的存在会把竞争引向一个恶性循环当中,利益的取得与个人心智道德不成正比,反倒与人情关系程正相关。这样人们渐渐放弃了对良知的诉求,反倒转向了对人情面子关系网的诉求,社会环境不公助长了人们的猜忌、不信任、互相敌视等负面情感,更加严重的是它让利益格局中的每一个人都产生了被剥夺感,都感到受到了不公正待遇。道德人心败坏,每个人似乎都愤愤不平,这就是文化弄人,社会环境加之于人们身上的苦痛。当然,另外一些人可能得了适应性偏好。这就好像一颗葡萄,本来是酸的,但是由于他的味蕾受到了阉割,或者已经适应了这种酸的环境,最后他居然感觉不出酸来了。应该说大多数“社会经验”丰富的成年人,都是这样一种类型的人,他们对社会的不公已经适应了,所以他们也同样把他们的经验告诉了年轻“不懂事”的人。如果这就叫“懂事”,那么与其说这是“懂事”,不如说这是对良知和道德的阉割罢。
这些人很“懂事”,但是不明智,心智残缺。他们感觉到了自己受到了不公正待遇,又不知道自己受到如此待遇的原因何在,最后只好委曲求全,把酸葡萄当甜葡萄吃了。原因在于没有道德,原因在于没有规则,原因就在于他们思考问题的方式上。为什么道德在这里是重要的?一方面,它将为利益的取得提供合法性辩护。所谓“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一个人由于得到了正义感的辩护,就可以理直气壮的做事情,而潜规则之所以要偷偷摸摸就是生怕别人知道,心虚罢了。另一方面,是因为规则本身就是理性的体现,但是这样的理性是通过契约达成的,需要每个人参与,但是如果不合作,道德就是很不可能的了。例如,人们为什么要诚实守信,一个女孩子为什么要守护自己的贞操?先看第一个问题,诚实守信是利益博弈的结果,本身就代表了理性。诚实守信要求人们恪守诺言,解释这个问题我们首先来看看“囚徒困境”。给两个互不能沟通信息的共犯囚徒A、B提供条件:一、A招供而B不招供,则B判10年A无罪释放;二、B招供而A不招供,则A判10年B无罪释放;三、A、B同时招供则各判5年;四、两人同时都不招供则各判1年。经过一番博弈之后,两人都会选择招供,则实际上两人都会被判五年,而实际上最佳的选项应该是第四个,两人加起来刑期是最少的。为什么没有达成最理性的结果,关键在于没有他们互不能通信,这样只能从似乎最有利于自己的情形出发(对于A来说,就是第一种情形,对于B来说就是第二中情形),然而实际达成的结果却并不是对于每一个人最优的。倘若我们把这里面的假设修改一下,假设他们可以互通信息,可以达成契约,那么情形会变成怎样了呢?契约达成后,理论上两个人都被判一年刑期,但是,对于囚徒A、B来说,他们看到违反契约给他们带来的好处,这个时候,他们又都同时违反了契约,最后的结果可能就跟没有达成契约是一致的。从中我们就可以看出道德所蕴含的理性了:如果两个人同时恪守诚实守信的道德原则,则对于他们来说,才是最为有利的。而道德恰恰就是这样一种内心约束自己的力量。再来看看第二个问题,我们姑且把性当作一种对每一个人都有用的益品,那么为什么道德要为这种益品的取得施加限制呢?在这里包含了两方面的理性:其一,传统社会一直是男权社会,性其实是女人对付男人的工具。女人结成联盟,提出了守护贞洁的道德命令,实际上是为了让女人的性成为一种更为稀缺的资源,从而让男人付出更高的价码去购买。女人在性方面不能随便,这样男人为了取得性益品就会相互竞争,女人便可从中得利,挑选更加优秀的,更加适合自己的男人;其二,女人结婚了之后,女人的性益品对男人的边际效用降低,甚至于当她人老珠黄的时候就丧失了效用,这样男人们为了获得性益品就不免有出轨的冲动,这个时候,聪明的女人达成的契约同样起到了作用,如果所有的女人都守护自己的贞洁,男人们将发现自己的动机永远都无法转化为行为,女人们再次从中得到了好处。所以从理性的角度,女孩子似乎应该守住自己的贞洁。如果一个女孩子不知道守护自己的贞洁,从长远理性看,受害者其实就是自己!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规则对于利益的重要作用了,“潜规则”实际上是聪明反被聪明误的真实写照,人为地破坏规则是自讨苦吃的事情。但是我现在面临的问题是:即便使人们知道了规则对于人的巨大好处,在陷入潜规则的圈套的时候,人们还会改过自新,去遵守规则吗?这是很困难的事情,因为人们习惯了遵从习俗行事。这就好像人们挤公交车一样,每一个人只会从自己的利益出发去思考问题,一个站在车下面的人,就拼命地想挤上去,一个已经上车的人就希望再也不要有人挤上车来了。人们很少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去思考与自身利益有关的问题,或者哪怕他事后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有所反省,当他涉足具体的利益格局的时候还是会遵从的既定的习俗办事,规则的改变太艰难了。
那么是否因为改变太艰难就不需要改变了呢?或者说改变规则何以可能?我们需要启蒙,“启蒙运动就是人类脱离自己所加之于自己的不成熟状态,不成熟状态就是不经别人引导,就对运用自己的理智无能为力。……要有勇气运用自己的理智!这就是启蒙的口号。”在这里我们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康德笔下的不成熟,与我们日常言语中的“成熟”意义刚好相当,看来我们确实需要换个方式思考问题;我们需要建立“道德银行”,要让良知和利益能够成正比,要让有知识守规则的人获得财富和权力,这样,才能引导我们的社会朝更加健康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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